近日,来自洋县的梁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她2019年9月入职了太平洋保险陕西分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洋县营销服务部工作。2021年3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不小心在拔河比赛中受伤,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家里条件不好,借钱凑了昂贵的手术费。保险公司却对自己不闻不问,拒不承认与她存在劳动关系。无奈之下梁女士在洋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相关劳动仲裁。
8月16日,仲裁结果明确了梁女士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随后梁女士找到太平洋保险陕西分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解决问题,该公司法务部经理等人对梁女士表示,劳动仲裁规定15日后生效,目前还未到生效日期,无法执行。关于双方劳动关系的争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华商报记者 贾令伟 编辑 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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