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小侣出行”汉中江枫行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向汉台公安北关派出所报警,称8月15日其公司及其他友商停放在天汉大道北段共享电单车被恶意破坏,请求立案查处。
北关派出所闻警即动,组织警力迅速开展调查。经大量走访摸排,终于锁定违法嫌疑人汪某,并于8月23日将其抓获。经查,汪某,男,51岁,汉台区人。2021年8月15日上午,汪某因情绪不好对天汉大道北段停放共享电单车不满,为泄私愤先后将六辆共享电单车推扔至道路,造成共享电单车损坏并影响公共道路通行。
8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汉台公安决定对汪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汉台公安提示:
“4111”工程,是市、区党委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形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广大市民要爱护市政设施,绝不容许任何人破坏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汉台公安对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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