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红色革命精神,加强建设红色文化,传播红色文化氛围。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宣传部、汉中市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传唱红色经典·弘扬爱国精神”红歌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经典是唱百遍千遍也不厌烦的旋律,红歌是民族情感与爱国情结的表达,红歌精神催人奋进,激励斗志,唱响爱党爱国主旋律,激发群众的爱党爱国热情,引领广大群众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活动主题
“传唱红色经典·弘扬爱国精神”红歌大赛活动
三、组织构架
指导单位:汉中市群众艺术馆
主 办: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宣传部
汉中市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 办:汉中市汉台区文化馆
中共汉台区河东店镇委员会
汉台区音乐家协会
汉中褒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四、参赛制度及奖项设置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1年7月20日 晚上19:00(通俗组初赛)
时 间:2021年7月21日 晚上19:00(民族美声组初赛)
时 间:2021年7月22日 晚上19:00(通俗组决赛)
时 间:2021年7月23日 晚上19:00(民族美声组决赛)
地 点:汉台区河东店镇褒河新城流水花坊古街
(二)报名须知
1、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音乐、服装、化妆等自行准备。
2、歌手年龄16周岁以上,地域不限,在初赛、决赛中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积极向上,紧扣红色经典,大力宣扬爱党爱国主题。
4、参赛选手需自行准备好参赛音乐伴奏,初赛和决赛中的参赛作品不得重复,并在参赛前一天将参赛音乐交给工作人员。
5、报名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活动安全,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比赛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7、参赛过程中,选手自身所产生的费用,如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8、所有参赛选手及陪同人员安全责任自负。
9、如遇雨天比赛往后顺延一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19日
报名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文化馆(莲花池公园内)三楼艺术一股、艺术二股
联 系 人:付旷南(15891672666 )
潘 玲(15291583479)
联系电话:0916-2103502
邮箱:642912936@qq.com
(四)比赛流程及奖项设置
先进行初赛,在初赛的基础上选拔通俗组选手 12位,民族美声组选手12位进入决赛。
通俗组:一等奖1名(3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2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1000元人民币);优秀奖6名(颁发精美礼品及获奖证书)。
民族美声组:一等奖1名(3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2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1000元人民币);优秀奖6名(颁发精美礼品及获奖证书)。
五、评分标准
1、内容(10分):参赛曲目紧扣主题,内容符合文件要求。
2、形象(10分):服装整洁,舒展自然,打扮符合歌曲内容。
3、准确度(20分):音调、节奏准确,音质纯净,吐字清晰,表达清楚。
4、表现力(30分):能准确掌握歌曲风格、特点,情感表达恰到好处,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5、整体效果(30分):台风端正,精神饱满,表演流畅自然,富有美感,现场气氛驾驭能力强,观众反应热烈。
六、注意事项
1、各参赛人员交通及现场安全问题,安全责任自负,现场不得拥挤、起哄,并与表演舞台保持适当的距离,确保自身及财产安全。
2、不乱扔烟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食品包装袋等杂物及吃剩下的食物。
3、非机动车请停放至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机动车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停放指定地点。
4、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疏导和劝解,请保持平稳慢行,防止出现踩踏事故。
5、请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
6、家长请照看好自己的小孩,防止小孩走散和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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