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位使用了一年后,却被开发商告知要撤销协议,收回车位,最终还被开发商诉至法院。近日,家住汉中市汉台区汉江新城一期拙政苑小区的业主刘女士向《阳光报》记者反映称:2020年3月份的时候,开发商销售人员打电话告知说车位有优惠活动。同家人商量后,决定购买一个车位。当时买的时候,销售人员跟随一同去车库看了,商量过后选择了离楼栋较近的118号车位。最终以1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个较大的车位(可以同时停放两辆车)。
子母车位(网络配图)
“当时我们也问清楚了,销售人员说的是大小车位一个价,就觉得这个车位比较合算最后才决定购买该车位。现在开发商却要撤销我们的购买协议,觉得他们卖亏了,想要收回,或者给我们换一个小车位,我们不同意,开发商就把我们起诉了。我们与开发商签订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购买协议刚到一年,物业就不让我们的车辆进出了,我们去物业缴纳车位管理费他们也不收,现在车都在地下车库放了有半个月了。”刘女士告诉记者。
“当时觉得比较划算,也介绍朋友购买,朋友当时买了我们车位隔壁的121号车位,现在也不能使用,感觉挺对不起朋友的。”刘女士的父亲说。
记者在刘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购买协议上看到,协议上只写明停车位使用权1个,车位编号为118,并没有具体注明该车位是子母车位。
随后,记者前往汉江新城销售中心了解相关情况,销售部程经理告诉记者:公司为了回馈业主,决定对部分车位进行优惠销售。销售人员对车位的销售情况存在误解,该子母车位的正常售价是25万元,当时发生这种情况是销售工作内部交接存在误解,导致销售人员将原本25万元的车位以11.8万元卖出。这个价格是单车位的价格,子母车位并不在当时的优惠活动范围内。子母车位同时可以停放两辆车,价格肯定不会这么便宜。后来公司在查账的时候发现该问题,便带着诚意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但没有达成一致。“我们公司已将这两户业主起诉,进入司法程序,进一步处理还得等法院的判决。”该经理告诉记者。
目前,开发商已将业主刘女士及同在该小区购买车位的刘女士父亲的朋友诉至法院,结果有待法院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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