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因丈夫孙某于2018年、2020年多次被妻子李某家暴,孙某担心李某得知自己起诉离婚后再次被家暴,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该案系《民法典》实施后汉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
办案法官通过与孙某面对面了解情况、查询大量资料、审查孙某提交的证据材料等准备工作后,认为孙某的申请符合人身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作出了批准人身安全保护的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原被告双方及居住地所属片区的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多次联系李某未果,办案法官通过在确定李某上班地点后,采取上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当李某知道丈夫起诉离婚时情绪过于激动,长时间无法平静。
法官耐心给李某做普法工作,疏导劝解,叮嘱其不得殴打、伤害孙某及其子女或者骚扰、跟踪孙某,扰乱其正常生活,影响正常诉讼程序。
在随后的案件办理中,鉴于女方以前曾多次家暴情形,办案法官给出双方冷静期,并通过多次背靠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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