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市民向县长信箱询问凌锐公司非法集资案进展情况.
5月6日,城固县公安局回复:
该公司在明知无吸收公众存款业务情况下,在城固县县城、乡镇以高息(3个月存款月息1.3%;6个月存款月息1.4%;12(9)个月存款月息1.5%)为诱饵,通过业务经理、业务员对不特定人员散发传单、口头宣传等形式进行揽储,公司自2014年以来,经统计累计吸收存款3.86亿元,涉及6887人次,1316人,涉及未兑付资金1.7亿元……
目前该案进入起诉阶段,正在等待司法会计作出鉴定
市民:凌锐非法集资案为何没有音讯
凌锐公司非法集资,骗走百姓血汗钱,数额巨大,政府相关部门也已知晓,但是受害群众迟迟得不到处理结果。作为受害者,我的3.5万元,姐姐婆家的20余万元就这么被他们挥霍掉了吗?我现在有重病在身,因缺钱不能看病,姐姐家至今没个像样房子得以安身,以租房勉强度日。为什么政府相关部门迟迟不能给出处理结果?为盼!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4年李兵、李茂华、唐成忠、刘学岗为解决创业资金问题,经商议,由李兵提议成立陕西凌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政府经常对投资公司检查,该公司注销。李兵因自身原因不能注册公司,借用唐成忠名义于2015年3月20日在城固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汉中市凌锐众筹实业有限公司。李茂华、李幼梅先后在该公司担任总经理,下设财务部(财物经理黄亮、许志鹏等人)、业务等部门,雇佣李幼梅、徐明春、何菲、李芳等人为业务经理和业务员。在明知公司无吸收公众存款业务情况下,在城固县县城、乡镇以高息(3个月存款月息1.3%;6个月存款月息1.4%;12(9)个月存款月息1.5%)为诱饵,通过业务经理、业务员对不特定人员散发传单、口头宣传等形式进行揽储,公司自2014年以来,经统计累计吸收存款3.86亿元,涉及6887人次,1316人,涉及未兑付资金1.7亿元,李茂华在任总经理期间,累计吸收存款1.2亿元,涉及未兑付资金800余万元。
2019年4月17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李兵被城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23日经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7月19日经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羁押期限一个月,8月21日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羁押期限二个月,自2019年8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1日移送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羁押在城固县看守所。
2019年7月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李茂华被城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2日经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被我局依法逮捕,2019年10月21日移送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羁押在城固县看守所。
目前该案进入起诉阶段,正在等待司法会计作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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