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决定,任命李芳为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郭健、林虹霞、马勇、马媛媛、贾会萍、黄丽娟、王明江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杨明奎、李宏伟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接受宋一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雁毅主持会议并讲话。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1年2月6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芳为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郭健、林虹霞、马勇、马媛媛、贾会萍、黄丽娟、王明江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明奎、李宏伟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6日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宋一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6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宋一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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