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汉清风”2020年12月30日消息:汉中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雨团被开除党籍。
据“南郑纪检监察网”2020年12月30日消息:南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汉中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雨团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汉中市委批准,汉中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办主任王雨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雨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王雨团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漠视组织原则,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疯狂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汉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汉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雨团开除党籍处分;由汉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南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南郑区委批准,南郑区纪委监委对南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建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私车公养;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曹建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罔顾党纪国法,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附:曹建平简历
曹建平,男,汉族,1967年4月生,汉中市南郑区人,大专学历,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0月参加工作。
1986.10–1990.03 部队服役;
1990.03–2005.11 南郑县民政局干部;
2005.11—2007.08 南郑县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07.08—2011.02南郑县大河坎镇党委副书记;
2011.02—2013.07南郑县大河坎镇人民政府镇长;
2013.07—2017.09南郑县青树镇党委书记;
2017.09—2018.12南郑区青树镇党委书记;
2018.12— 南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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