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17时50分许,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天汉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赣C号牌的小轿车后牌竟“戴着”口罩,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随即,民警对赣C***N7号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核查,发现车后牌的前三位数字被一只口罩遮挡地严严实实,只剩下“赣C***N7”可辨识。该车驾驶员舒某某对车后牌“戴”口罩的情况表示全然不知,切深知故意遮挡车辆号牌是严重的交谈违法行为,希望交警同志给他一个清白。
经舒某某与民警的共同努力,深入分析行驶轨迹及停放情况,最终在汉台区东一环一家商店的监控视频中找到了该车号牌被恶意“戴”口罩的全过程,视频显示驾驶员舒某某在2020年12月30日13时02分左右将车临时停放在商店门口的道沿上,16时30分被他人遮挡号牌,随后舒某某将车挪至附近酒店停车场一直未上路行驶,直至1月3日开出后被交警发现。
查清事实后,执勤民警按照程序汇报领导,对赣C***N7 号车主舒某某免除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扣12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教育、警告。舒某某表示自己在驾驶车辆前未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虚心接受交警同志的批评教育,对恶作剧者及其行为表示谅解。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日常驾驶过程中,养成开车前绕车一周的习惯很有必要,对于保障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很重要,驾驶员朋友们可以注意一下几点:1、观察车辆周围和停车场情况,保证车辆四周没有障碍物,合理规划行车路线;2、观察轮胎,保证轮胎上没有伤口且充气正常;3、拿掉风挡和车窗上的小广告;4、检查车牌,不要被异物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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