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洋县一名70岁老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公安交管部门裁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家属对此非常支持。
12月11日中午,肖某驾驶一辆陕F2***8号货运车行至108国道槐树关路段,在此开展公路防控巡查的洋县交警大队槐树关中队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公安网核查对比,肖某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陕F2***8号货运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涉嫌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5日,肖某儿子陪肖某一起到公安机关部门接受处理。在交谈过程中肖某儿子告诉民警,其父亲已经70岁了,年龄大了头脑和肢体都不太灵活,自己多次要求父亲不要驾车出行,担心发生交通事故,但他就是不听。这次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公安机关吊销了他的驾驶证,收缴了那辆老旧车,自己也就放心了。
民警对肖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之规定,收缴了陕F2***8号货运车,呈请上级机关吊销了其持有的“C1”型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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