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经有关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定,宝鸡市野河山生态旅游景区等17家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1. 宝鸡市扶风县野河山生态旅游景区
2. 铜川市印台区陈炉古镇景区
3. 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石林景区
4. 渭南市富平县中华郡文化旅游景区
5. 渭南市潼关县潼关古城景区
6. 渭南市临渭区桃花源民俗文化园景区
7. 延安市吴起县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景区
8. 榆林市神木市二郎山景区
9. 榆林市榆阳区陕北民歌博物馆景区
10. 榆林市榆阳区圣都乐园景区
11. 汉中市南郑县龙头山景区
12. 汉中市宁强县汉江源景区
13. 安康市汉阴县凤堰古梯田景区
14. 安康市旬阳县蜀河古镇景区
15. 商洛市商南县阳城驿景区
16. 韩城市龙门钢铁景区
17.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昆明池˙七夕公园景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异议受理单位: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通讯地址:西安市西一路197号
联系电话:029-87284533
电子邮箱:guihuachu@sohu.com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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