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汉中汇沣佳创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回财物与资金兑付工作,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非法集资犯罪的通告》规定,对业务员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收取的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全部清退。望涉案业务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到洋县处非办清退相关费用,业务员费用清退后,方可参与案件追回财务的兑付。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参加涉案追回财物申领兑付,并做为失信人员处置。
联系电话:18700646876
特此通告
洋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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