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部在全国推行“一盔一带”行动以来,我县公安机关不间断开展纠违行动,及时劝阻、纠正了一大批驾驶员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的行为,有效降低了交通事故致伤致死案件的发生。
然而,总是有一部分交通参与者,认为警察劝阻他们是故意为难他们,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对执法民警大打出手,最终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8日中午,我局大安派出所在辖区依法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纠违活动中,发现苏某(男,42岁)未戴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执勤民警在对其询问、劝阻过程中,该苏不但拒不配合,反而脚踢民警、猛踹警车,致两名民警轻微受伤,警车轻度受损。案件发生后,我局抽调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事实。
目前,苏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民警开展“一盔一带”纠正违法活动,目的是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使参与交通的广大群众免受各种突发伤害。部分交通参与者没有认识到公安机关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不但不听劝阻,反而质疑、拒绝,甚至暴力对抗执法,实属不应该。
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妨害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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