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时期,反腐倡廉都是一个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并始终坚持“收送一起查”。
红包、购物卡或现金是腐蚀官员最常出现的违规收送礼金形式,价值小则几百上千,多则达数万元,俗话说“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不管数额大小,均违反廉洁纪律,对公权力产生巨大的腐蚀和破坏,给党和国家、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影响,既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害亲清政商关系,又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有明确规定: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情社会,人情往来的思想根深蒂固,但有的人借人情往来之名,行行贿受贿之实就是大错特错。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惯性思维,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收点红包不是什么大事,正是这种对待红包无关紧要的态度,给“送”红包的人找到了“送”的好理由,堂而皇之借坡下驴。说到底,还是因为纪律意识淡薄,将党规党纪置若罔闻,对物质想要的太多,对党的纪律思考太少。
世上哪有白吃的午餐,凡是向公务人员违规送礼,都是对其有所求、有所图。即便不是当下要求回报,也有可能是为满足日后某种需求而“打好坚实的基础”,拉关系、套近乎,“放长线、钓大鱼”。换句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岂有只拿钱不办事的道理?至于办什么事,大部分只能是影响公务人员客观公正执行公务的、违法乱纪的事。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不以谋取利益为必要条件,即便送礼的目的不是为了谋取利益,只要进行了送礼行为,且送的礼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之度,都会构成违纪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因此,把握礼尚往来与违规送礼的界限,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十分必要。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刻认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危害,筑牢自律意识,防微杜渐,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敢于对违规收送礼金行为说“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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