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禁止挂车沿接大公路通行的通告

略阳县接官亭镇至宁强县大安镇公路(接大路)分水岭路段坡陡弯急,道路等级、安全防护等级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重型货车通行造成道路损毁严重。为预防和减轻接大路交通堵塞、道路设施损毁和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略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略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研究决定:由于挂车车型均为超长车型,载重量较大,将采取禁止挂车沿接大路通行的措施。现将挂车禁止通行区域及绕行方案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挂车。

二、禁止通行的区域:略阳县接官亭镇至宁强县大安镇公路(接大路)略阳段。

三、绕行的方式:由略阳向宁强方向行驶的挂车,沿345国道(即原309省道)—煎茶岭—勉县茶店镇-水磨湾-108国道-到达宁强;由宁强向略阳方向行驶的挂车,沿108国道-勉县水磨湾-345国道-茶店-煎茶岭-到达略阳。

四、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挂车,将依法进行监控抓拍和查处。

五、受禁车辆因特殊原因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需提前到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办理相关通行手续后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行。因禁行和分流通行造成的不便,请广大挂车驾驶人予以理解、配合、支持。

特此通告

 

         略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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