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逃逸,洋县4人被实名曝光!

洋县辖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曝光人员名单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但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刑法》中规定,这种行为属于责任加重、处罚加重的情形。洋县交警大队现将2020年8月至11月份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实名曝光。

一、张志政,男,身份证号:612323********3014,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正三轮摩托车行至洋县汉黄路12公里+56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处行政拘留15日。

二、李林中,男,身份证号:612323********451X,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10月13日12时许,驾驶新JH***2号小型轿车行至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韩家湾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处行政拘留15日。

三、麻允,男,身份证号:612323********6071,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11月4日19时许,驾驶陕F0***U号小型轿车行至230省道洋县草坝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处行政拘留15日。

四、周建刚,男,身份证号:612323********2012,持"D"型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8月30日11时许,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正三轮摩托车行至洋县龙亭镇杨镇路镇江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处行政拘留10日。

通过对以上4名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参与者。


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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