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309中国监察网消息,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开一则起诉书。被告人张某某是汉中市一公交车驾驶员,2018年11月4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汉中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0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11月3日14时43分,被告人张某某驾驶陕F****1号大型客车沿汉中市汉台区**路**路十字环岛时出现咳嗽性晕厥,导致该车失控并先后与环岛内11辆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至2人死亡5人受伤。
经查,2018年6月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在日常生活及工作驾驶**路公交车过程中,身体出现咳嗽、眼冒金星、视线模糊及短暂失去知觉意识的情况,特别是事发前一周内,出现过两三次该症状,未及时检查治疗,且未向公司汇报,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带病工作,致使本次事故的发生。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带病驾驶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案发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汉中市**公司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可以适用缓刑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事件回顾:
2018年11月3日下午,汉中汉台区发生了一起多车相撞事故,一辆105路公交车撞上小车后,又撞到路上、路旁多辆汽车。发稿前,事发时的行车记录仪曝光。
据了解,有两人当场不幸遇难,还有五名伤者被送往了附近医院进行紧急救治。
事发后,不少现场的群众也帮助推车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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