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母亲起诉女儿民间借贷纠纷。母亲将养老钱借给孩子还债,却没有打借条,女儿多年未归还,这钱法院能支持吗?
亲母女为2万元对簿公堂
为要回欠款,李某来到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起诉亲生女儿陈某。母亲李某称,陈某多年前找自己哭诉,称其在外欠债,实在无力偿还,提出借款2万元。李某心疼女儿,便将一张2万元存单交给女儿陈某。碍于陈某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所以当时未索要借条。后来,李某需要用钱,便要求陈某归还借款。但陈某总是推拖时间,十余年过去,陈某仍未还款。李某遂一纸诉状将亲生女儿起诉至法院。
女儿否认借款未还,欠款法院到底能支持吗
因考虑双方当事人特殊亲属关系,办案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该案进行调解。在案件调解中,陈某表示借款2万元属实,但早分两次将借款还清,并多还一部分利息。母女双方各执一词,但均无法提供借款或还款证据。办案法官以亲情感化说服双方各让一步,在女儿陈某主动归还母亲借款1万元后,李某撤回了起诉。
法官说法:
亲属间涉及的经济借款,最好用书面方式写明款项性质
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亲人、恋人等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对于双方经济往来应注意风险防范、保留证据。若民间借贷当时没有借条的,可事后进行证据弥补,比如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事后要求对方补写借条、或通过其他在场证明人书写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尤其是亲属朋友之间涉及经济往来的,切记不要为了“面子”不索要欠条,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导致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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