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获悉,12月1日起,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可以免费乘坐全省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了。
根据相关法规文件,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全省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免费对象为:现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义务兵)和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参照现役军人享受乘车优待。
以上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全省市内公共汽车及轨道交通工具。有效证件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的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
同时,有条件的公交、轨道交通线路应开设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绿色通道。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