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七期2起市本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01
案件名称:汉中市仲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2020年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400克/袋的寶霞牌蕨根粉丝标签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扣押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02
案件名称:经营未经检疫的猪肉案
主要违法事实:汉中市汉台区七里德信食品经销部经营的英文标识为塞尔维亚2019年11月09日生产的猪肚未经检疫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没收未经检疫的猪肚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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