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3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曝光! 网站小编 • 2020-09-29 09:27 • 县区速递 • 来源:洋县交警 洋县交警大队 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曝光台 一、邓乐,男,身份证号:612323********6010,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7月11日21时许,醉酒后(105mg/100ml)驾驶陕FD***0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至洋县文明东路,与同向前方马某驾驶的陕F临05***29号电动自行车尾部碰撞,致马某及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负事故主要责任。●吊销“C1”型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屈靖洁,男,身份证号:612323********8816,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8月6日1时许,醉酒后(81mg/100ml)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追赶赵某驾驶的陕FB***9号小型轿车过程中,行至洋县西环路北段,因操作不当,车辆倒地,致自己受伤,车辆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负事故全部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 三、钟金辉,男,身份证号:612323********5219,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8月28日16时许,饮酒后(76mg/100ml)驾驶陕F2***M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至洋县文明路洋县一中门前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时,其车辆右前部与同向前方左转弯苏某驾驶的陕F1***2号小型轿车左侧碰撞,致两车受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负事故全部责任。 ●罚款2500元。 交警提示:饮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的违法信息将记入本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档案中,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标明出处,为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赞 (0) 网站小编 生成海报 西乡警方72小时破获盗窃耕牛案 上一篇 2020-09-29 09:21 紧急召回!看看有没有你的车? 下一篇 2020-09-29 09:57 相关推荐 县区速递 汉台:家电以旧换新 “焕”出消费新活力 “现在天气这么热,‘以旧换新’政策真是一场及时雨。”家住汉台区的王先生通过社区里的宣传了解到“以旧换新”政策,“如果不是政策出台,家里换空调的事还要延后。各种政策、补贴算下来,换新… 2024-07-23 县区速递 汉台区在全省率先开通村卫生室职工医保刷卡业务 “现在村卫生室能刷医保卡,对于我们这些退休职工来说可方便多了。”毛利玲阿姨退休后回到老家七里吴基庄村生活,在此之前,由于城镇职工医保卡只能在乡镇卫生院和城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她看… 2024-09-09 县区速递 2死1伤!汉中这条事故高发路段已整治! 2023年5月5日,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长春带领刑庭干警到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问题进行座谈,并向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 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