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长期护理险试点扩围,在原来14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4个试点城市,此次陕西汉中名列其中,试点将于今年内启动实施,试点期限为2年。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此次《指导意见》的工作目标也在于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指导意见》明确了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即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
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起步阶段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不增加单位负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
华商报记者在网上查询资料发现,在此前已开始的试点城市中,上海的陈阿婆就已经用上了长期护理保险。陈阿婆今年89岁,患有帕金森、生活不能自理。每周有5天护理员都会到家里为她提供一小时的专业照护服务。根据政策,通过评估的老人,根据失能程度等级不同每周可获得3到7小时的服务。陈阿婆每周5小时的上门医疗照护,费用65元1小时,自己只需掏6.5元,其余90%由长护险基金支付。2019年,这项服务已惠及像陈阿婆这样的失能老人近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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