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获悉,我省56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降至0.75%。
会议听取省扶贫办文引学代表省人民政府所做的关于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我省贫困人口从2015年底的229.88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的18.3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75%;56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4年的6963元提高到2019年的11412元,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由87.78%提高到92.58%。全省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无失学辍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现全覆盖,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0%—85%,“十三五”异地扶贫搬迁户全部入住,存量危房完成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全部达标。
剩余贫困人口中,5.3万人落实产业帮扶、6.1万人安置就业,17.3万人纳入兜底保障,均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达到脱贫标准。
去年全省56个贫困县实现生产总值6170.29亿元,同比增长5.6%;11个深度贫困县实现生产总值1323.93亿元,同比增长7.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为克服疫情灾情不利影响,我省制定应对疫情“八条措施”,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全面降低疫情影响,截至8月底,全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202.97万人,是上年的113.75%。对外出务工返乡回流的7473名贫困劳动力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已实现再就业7187人。2794家县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复工率99.89%、1653家扶贫车间开工率99.33%。今年累计安排扶贫项目33009个,开工率99.6%;已安排资金198.04亿元,支出138.62亿元。
今年,我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中省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3.06亿元,较上年增加7.18%;其中省级投入41.4亿元,较上年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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