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起买车险有大变化:记录良好者保费将更低

  银保监会官网9月3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自9月19日起开始施行,这意味着车险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

  7月9日,银保监会就实施车险综合改革公开征求意见,随后车险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措施逐步推进落实。

  8月2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修订版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大幅删减责任免除项目,扩展保险责任,力求保障范围全面化。

  意见明确,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意见显示,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意见要求,财险公司要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做好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推进实名缴费,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机动车辆保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 据新华社

  >>政策解读

  意见实施后对消费者有哪些影响

  按照《指导意见》,交强险、商车险保额均大幅提升,交强险赔付最高至20万元,商车险三责险最高赔1000万元。《指导意见》明确,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对于车主来说,增加了保额,还降了保费。

  车主可享六大红利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的改革红利包括:

  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至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车险记录良好保费将更低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受益还是比较明显的,因为改革的导向是希望整个车险的费用率低一点,赔付率高一点,让整个综合成本率发生一些结构性的改变,让消费者更加有获得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

  “以某保险公司商车险产品为例,按照其平均价格2500元算,附加费用率假设将由35%下降至25%,在承保责任相同,风险结构和行业标准保费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预计商业车险保费将下降13%左右,可优惠325元。”某保险公司相关人士称,“交强险方面,保额大幅提升,分项人伤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大幅提升。而对于三年或更长时间不出险的家用车客户,则可在目前保费基础上每年进一步降低约200元。”

  该保险人士还表示:“商业险的奖惩系统更完善,未来对于出现理赔的客户将综合考虑其三年内的理赔情况,对于偶然出险的客户,其次年保费上涨程度将进一步减少。”

  买车险各种“福利”将缩水

  《指导意见》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指导意见》将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这意味着,买车险时获得的各种“福利”将会缩水。 综合《中国证券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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