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洋县交警大队查获两辆超载超过300%的“百吨王”货车,两辆货车驾驶人及公司负责人都受到了行政处罚。
8月26日晚,洋县交警大队江南执勤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汉黄路有两辆大货车疑似超载,车声非常大。接到报警后,中队民警立即布控,对这两辆货车进行拦截查扣。
经查,汪某超驾驶的赣C5***U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690kg,实载78200kg,张某朋驾驶的陕F6***9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370kg,实载77000kg,两车均超过额定载质量的300%以上,涉嫌驾驶货运机动车严重超过载质量交通违法行为。
在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这两辆货车系某矿业公司所有,该公司曾因管理的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谈并处罚过。对此,洋县交警大队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并组织管理人及驾驶员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汪某超、张某朋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对公司负责人王某作出罚款5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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