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典型案例
李某,2024年7月3日在汉台区金华大道驾驶鄂A1666J的黑色别克牌小型汽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李某作出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扣12分。
熊某,2024年7月5日在汉台区北团结街驾驶陕FP896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熊某作出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扣12分。
刘某,2024年7月11日在汉台区南一环路驾驶陕F8609H的小型汽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刘某作出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扣12分。
杨某,2024年7月12日在汉台区东门桥十字驾驶陕FX7015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杨某作出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扣12分。
李某,2024年7月2日在汉台区金华路驾驶陕FD80208的新能源小型轿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李某作出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扣12分。
浩某,2024年7月2日在汉台区金华路驾驶陕AG8M50的宝马牌小型轿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浩某作出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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