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汉中好网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网信办、市直相关各部门、域内各网络媒体,广大网民:

为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和全市网信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提升网民文明素养,让网络正能量更充沛、主旋律更高昂。汉中市委网信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届“汉中好网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12日至9月12日

二、评选条件

本届“汉中好网民”评选活动评选范围为汉中市域内年满16周岁以上的网民,要求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个人事迹突出。重点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网络正能量类:思想先进,正义感强,传播正能量,主动在网上发布具有积极向上内容的帖文,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澄清谣言真相,引导网络舆论,批驳错误言论,弘扬主旋律,成效突出,取得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社会反响。

2.公益慈善类:借助网络渠道大力开展公益活动,在扶贫济困、公共事业等公益慈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效激发社会公众的公益活动。

3.网络治理及网络安全类:自觉抵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网络有害信息传播和蔓延,积极举报网络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网络平台及发布者;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积极协助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个人作用发挥突出。

4.产品创作类:积极创作微视频、H5、动漫、漫画、图文并茂等各种内容健康、思想先进、意境生动、形式灵活、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网上传播广泛,感染力强,引导效果好。

5.网络素养教育类:积极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网民和青少年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遵守网络法规,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做出突出贡献。

三、参评方式

1.征集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网民自荐相结合。通过各县(区)委网信办、市直各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和网民自荐方式征集报名人选,报名人员需填写《“汉中好网民”申报表》,于8月28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市委网信办邮箱(hz_wxb@163.com  联系人:岳媛媛  电话:0916-8190091)。

2.初评筛选。市委网信办根据报名参选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审查,组织评委评出“汉中好网民”候选人建议人选。

3.专家评审。市委网信办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审查。依据候选人主要事迹与专家评审意见后,提出“汉中好网民”建议名单,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4.审批表彰。公示后的建议名单审定后,在第七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对“汉中好网民”予以表彰。

 

中共汉中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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