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最新发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评审结果公示。
经自主申报、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110个县(市、区)为试点县,汉中市宁强县成功入选。
试点县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是具备一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有规模化种植(养殖)基础(该品种在本省份内产业规模应排名前10),有一定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初加工、包装、物流运输等基础设施,有带动作用较强的龙头企业、电商企业或协会组织,有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扎实,经过试点能够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体系、全产业链贯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二是具备一定的网络销售基础。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当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3%,宽带网络和快递物流实现村村通,有一定的冷链物流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
三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地方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相应优惠。
以上条件,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
试点县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一)培育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二)以运营主体为核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
(三)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
(四)建立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向全国推广应用。
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显著提升供给能力和供应效率,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让我们为宁强加油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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