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相关要求,省住建厅组织第三方对各市(区)2020年第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打分结果,工作排名依次为:西安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榆林市、商洛市、铜川市、宝鸡市、延安市、安康市、汉中市、韩城市、渭南市。
根据二季度评估结果,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全省确定了5市共9个区为第一批省级示范区,召开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启动会,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开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全省共有10个市(区)印发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城市垃圾分类立法进程加快。收运体系逐步建立,四类垃圾运输车正按需求加快配置,目前共有各类垃圾运输车1908辆,运输系统逐步完善。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圾垃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2.9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804吨/日,各市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及焚烧设施建设正加快推进。宣传引导持续推进,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赴部分城市指导编制垃圾分类规划,各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加快实施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地市结合目标任务编制本地垃圾分类规划,加强部门协调,保障《规划》实施。督促各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重点任务。补齐设施建设短板,做好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有效衔接,加速推进两网融合,形成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督导关中5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高质量高标准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区,引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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