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一位70多岁的赵某慌慌张张地来到城固县原公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放到家门口找不到了,请求出警。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赵某称:当天16时许自己将电动车放在家门口,便外出到田地里放水,天黑之后回来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手里只留下一把电动车钥匙。随后民警查看了周边情况 ,并复盘赵某丢失电动车前的行程,走访周围群众,一邻居提醒民警说,该赵下午骑电动车说到超市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就没见他骑车,民警询问了赵某电动车的型号、颜色和购物的超市之后,及时赶到超市门口,发现一辆和赵某描述一模一样的电动车静静地在超市门口停放着,民警立即通知该赵赶到超市门口,经辩认,赵某高兴地说这就是他的电动车。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车,赵某告诉民警是自己记错了停车位置,嘴里不停地向民警表达歉意,民警叮嘱赵某以后出门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切不可粗心大意,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赵某对民警帮助找到电动车和对自己的提醒连声表示感谢,之后拿出钥匙打开电动车,骑车离开了现场。
一件小事,多声谢谢,不仅是对公安民警工作的认可,也拉近了警民关系。原公派出所坚持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树牢“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着力为群众办小事,解民忧,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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