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南郑大道张家村环岛至江古路全段取消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的通告。
为迅速提升汉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现状,强力推进城市综合创建,规范行、停车秩序,严格落实机、非分道有序通行,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平安出行,创造更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将南郑大道张家村环岛至江古路全段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予以取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南郑大道张家村环岛至江古路全段非机动车道原有所有停泊车位。所有交通参与者不得违反规定占用上述路段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
二、对在上述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将进行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取证拍摄和拖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0年8月10日0时0分起实施,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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