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不仅及时定分止争,减少了双方当事人诉累,更是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又一次成功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2023年10月27日,外地货车司机李某驾车沿汉台区108国道由西向东行驶,与同向行驶的公交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李某负全部责任,公交车司机王某无责任。在得知李某驾驶的货车仅购买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险后,公交公司要求李某立即赔付其车辆维修费等损失1万余元,否则就要扣留肇事车辆,而李某则表示其债务较多,没有能力赔付,并急于驾车驶离,双方情绪激动,发生言语冲突,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后,就赔偿事宜闹到了辖区派出所。
汉台区人民法院接到有关部门通报上述情况后,为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立即派出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两名工作人员提前参与矛盾化解。诉前调解工作人员接受任务后放弃午休,即刻前往派出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安抚,经过耐心细致摆道理、讲法律,促使双方当事人冷静情绪,并迅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受损车辆的维修费及施救费8875元,法院给双方出具了调解书。此次纠纷的及时处置,既保护了财产受损方公交公司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了肇事方外地司机的实际困难,防止了双方营运车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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