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下列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在乘车、乘机出行、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信贷等多方面受到限制。请社会公众在与失信被执行人交往中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欢迎对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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