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一盔一带”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减轻交通事故后果,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从我做起。“一盔”,即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自觉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即驾乘汽车应当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儿童乘坐应按照规定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带头引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团体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倡导者、宣传者和践行者,带动家属和朋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提升安全防护意识。
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辖区设立“一盔一带”交通安全违法整治检查点,进一步加大路面查纠劝导管控力度,积极落实上级公安交管部门“一盔一带”整治措施,并适时将“一盔一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抄送违法人所在单位,依法依规通报或进行集中曝光。
一人一盔、安全守规,一人一带、平安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社会安宁与和谐,请您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努力为平安洋县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洋县交通运输局
洋县应急管理局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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