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关于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发放报名条的通知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3〕62号)和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区教体发〔2023〕89号)要求,现就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及发放报名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有意愿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且符合汉中市实验中学或汉中市育才中学招生条件的学生。

二、发放报名条时间地点

1.时间:8月8日–8月10日  8:00–12:00 

2.地点:汉中市实验中学(从莲湖路北大门进入)、汉中市育才中学(陕西理工大学东大门斜对面)。

三、招生对象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汉中市实验中学招生对象为具有汉台区户籍或汉台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购房户)及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的学生。

1.汉台区小学毕业的学生,提供:小学毕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非汉台区小学毕业的学生,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非汉台区户籍且汉台区无固定房产的还需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取得不动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缴费票据及物业缴费证明等资料) ;在汉台无房产的,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3)小学毕业证。

3.符合政策优待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2)监护人所属优待政策对应的相关印证资料;

(3)小学毕业证。

(二)汉中市育才中学招生对象为:具有汉中市户籍或汉中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购房户)及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优先满足汉台区范围内学生。

1.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符合政策优待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

(2)监护人所属优待政策对应的相关印证资料;

(3)小学毕业证。

四、注意事项

1.发放报名条仅限于申报汉台区内的汉中市实验中学、汉中市育才中学。学生家长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及收费标准。

2.请家长提前准备申报学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返)。

3.为错峰错时做好报名条发放工作,请各位家长对应申报的学校,扫码进行网上预约(二维码附后),并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申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的,现场发给报名条。

4.网上报名限报汉台区内1所民办学校。家长必须于8月11日8:00至8月12日24:00,根据报名条提示登录汉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系统(https://117.34.54.33:9100/),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逾期责任自负。报名“确认”后,所报志愿不能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将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复审。

5.区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方式。后续遴选家长监督员、电脑随机派位等事项将通过“汉台教体”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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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2535921

汉中市实验中学       2996970

汉中市育才中学       155916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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