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营造不敢、知止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桂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运行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12月,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桂花村存在集体经济合作社无股权量化,分红不及时,小额信贷无授信评级公示和贷款人员公示资料,互助资金协会联保小组借款协议签名有代签现象等问题。2020年1月,桂花村党支部书记范明辉、党支部副书记郑桂清、监委会主任韩丽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城固县柳林镇柳林社区党支部书记彭有清违规接收宴请、收受礼品的问题。2014年至2018年,在实施柳林社区移民搬迁和路灯安装项目过程中,彭有清多次接受项目承包人宴请,并多次收受烟酒等礼品共折合人民币9950元。2020年2月,彭有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勉县张家河镇八庙村原文书李超利用职务之便协助徐波冒用他人名义申报移民搬迁安置,骗取移民搬迁补偿款的问题。2012年八庙村实施移民搬迁期间,李超利用八庙村文书职务之便,在其他村干部不知情的情况下,弄虚作假,协助家住武侯镇非党员非公职人员的勉县大众汽修厂负责人徐波,以该村村民贾某名义申报移民搬迁安置指标,2014年徐波得到移民安置房屋一套,并领取移民搬迁补助款3万元。2020年2月,李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徐波因涉嫌诈骗被移送司法。
4.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韩家坝村计生专干陈荣国漏报扶助对象导致贫困户少领扶助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8年,陈荣国担任韩家坝村计生专干期间,漏报四组奖励扶助对象黄某某1户2人,导致该户长期未得到奖励扶助资金,涉及应兑付奖励扶助资金27240元。2019年12月,陈荣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镇巴县大池镇茶园河村党支部书记李飞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19年12月,在全市脱贫攻坚交叉检查中发现,大池镇茶园河村贫困户钟某某未得到有效帮扶,脱贫后家中仍然没有通电,李飞作为该户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不实不细,导致该户脱贫不扎实。2020年4月,李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王庄村党支部委员王昌杰违规在扶贫互助合作社报销购买香烟费用的问题。2017年,王昌杰利用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合作社法人、理事长职务之便,违规报销购买香烟费用共计1360元。2019年12月,王昌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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