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宁强县委批准,中共宁强县纪委、宁强县监察委对宁强县禅家岩镇原党委书记王小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13年至2015年,王小军在担任宁强县禅家岩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职务犯罪。
王小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宁强县纪委常委会、宁强县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小军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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