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年第2期)
(一)
案 号:(2023)陕0728执215号
执行依据:(2022)陕0728诉前调书65号调解书
涉案标的:37950元
被执行人:曾吉俊,男,1994年1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陕西省镇巴县仁村镇东院村,身份证号码612328199401283216。
悬赏金额及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至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拘留的,按保险公司承保金额先行向举报人垫付悬赏金2000元。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以本院的登记时间为准)奖励前者;两人以上共同提供线索的,奖金均分。
悬赏期限:自2023年6月10日零时至2024年6月9日二十四时止。
本院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接到举报线索后将立即展开查控措施,事后及时兑付奖励。
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地址:陕西省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罗黑路镇巴县法院执行局;
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8:00;举报电话:0916-6719963、6719978;
联系法官:左法官。
特此公告
(二)
案 号:(2023)陕0728执91号
执行依据:(2022)陕0728民初1131号民事调解书
涉案标的:3150元
被执行人:刘晓庄,男,1991年6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陕西省镇巴县渔渡镇渔渡坝社区街上组,居民身份证号码612328199106011410。
悬赏金额及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有效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致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拘留的,按保险公司承保金额先行向举报人垫付悬赏金1000元。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以本院登记的时间为准)奖励前者;两人以上共同提供线索的,奖金均分。
悬赏期限:自2023年6月9日零时起,至2024年6月8日二十四时止。
本院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信息会予以严格保密,接到举报线索后将立即展开查控措施,事后及时兑付奖励。
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地址:陕西省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罗黑路镇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8:00。
举报电话:0916-6719961、6719978。
联 系 人:周法官
特此公告
镇巴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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