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根据《陕西省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2023年5月1日起,汉台区全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850元上调为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8元调整为20元。
汉台区严格落实《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宏观调控,及时落实好有关政策,确保低收入劳动者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
下一步,该区将全面加强对各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不严格落实有关标准的用工单位将依法查办,确保劳动者工资收入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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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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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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